关于进一步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摘要]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鄂环发〔2015]11号 关于进一步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审批权责,根据环境保护部2015年第17号公告规定,结合我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际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进行调整。
[发布日期] 2015-06-30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审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