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重点行业总量减排全口径统计月报的通知
[摘要]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重点行业总量减排 全口径统计月报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保部印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十二五”期间,国家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减排实现全口径核算,对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水泥行业氮氧化物、造纸和纺织行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总量减排逐步推行全口径核算,推动污染减排由宏观核算向精细化的分行业核算转变。
[发布日期] 2012-06-18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口径;减排;总量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