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我省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28号),现将该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协调,切实核清底数 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全方位的协调工作,形成黄标车淘汰工作合力。
[发布日期] 2015-12-15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黄标车;淘汰;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