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为筹划全省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科学编制2016年减排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十三五”和2016年减排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2016年度减排目标 请各地高度重视,科学测算,根据环保部“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思路,参照全国“十三五”减排规划目标(2020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0%、10%、15%、15%、10%)和2016年度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2%、2%、3%、3%、0%),全面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及减排潜力,按照“时间跟上进度”的总体要求,合理谋划本地区2016年度五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
[发布日期] 2016-03-03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减排;污染物;年度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