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调查抗震救灾损失的通知
[摘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7.8级地震,我省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预计对我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设备及基础设施造成不同程度损坏。同时为了加强环境污染监控,国家己启动了抗震救灾期间环境应急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做好相关应急监测工作,必然会增加应急监测工作量,相应将增加运行费用。为了及时了解地震及抗震救灾对环境监管能力造成的损失,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调查因灾损失,填报《湖北省抗震救灾环境监管能力损失调查明细表》,汇总后于2008年5月20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省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08-05-14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抗震救灾;应急;损失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