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摘要] 川办发〔2016〕1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2016年工作部署和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你们,请按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四川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责任;单位;改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