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邀请参加“中国清洁空气城市网络”的通知
[摘要] 转发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邀请参加“中国清洁空气城市网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关于邀请参加“中国清洁空气城市网络”的函》(环外经函〔2017〕5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自愿组织参加,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省环保厅。
[发布日期] 2017-04-10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保护;财务处;邀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