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许可)档案管理,确保业务档案完整齐全,现就行政审批(许可)档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要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有关规定,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要在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的申报材料、审批意见等涉及行政审批(许可)的所有业务档案资料和电子文档,移送厅档案室归档。
[发布日期] 2013-10-1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归档;行政;许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