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和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现将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核实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2号)和《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转发你们,请抓紧组织环保、国土、农业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农用地详查点位核实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7-1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详查;农用地;土壤污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