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14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记功、嘉奖的决定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14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记功、嘉奖的决定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人〔2008〕103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4〕39号)有关规定,经厅党组研究决定: 给予下列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江水、王晓曼等2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发布日期] 2015-05-0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公务员;受表彰;等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