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3000吨/日低品位矿石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核定意见
[摘要] 关于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3000吨/日低品位矿石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新增重金属排放量的核定意见 洛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3000吨/日低品位矿石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新增重金属排放量预审意见的报告》(洛市环〔2015〕82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核定意见: 一、栾川县启源矿业有限公司3000吨/日低品位矿石有价元素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位于位于栾川县石庙镇常门村干江沟,采用“破碎-球磨-浮选”选矿工艺回收低品位矿石中的钼、钨、硫,年产钼精粉1253吨(MO47%)、钨精粉1287吨(WO325%)、硫精粉6930吨(S25%)。
[发布日期] 2015-06-0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重金属;栾川县;千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