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漯河市环境监察支队等8家环境监察机构为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单位的通知
[摘要] 关于认定漯河市环境监察支队等8家环境监察机构为环境监察标准化达标单位的通知 濮阳市、漯河市、商丘市、信阳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环发〔2006〕185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和有关省辖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分别组织对申请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中部地区二级标准和三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进行了达标验收。
[发布日期] 2011-01-2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察;环境;标准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