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城市“十一五”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点位的函
[摘要] 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城市“十一五”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点位的函 各有关省辖市、县级市人民政府: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6〕64号)精神,我局于2006年8月向各省辖市、县级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河南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监测方案和监测点位认定结果的函》(豫环函〔2006〕116号)。
[发布日期] 2006-10-31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测点;调整;断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