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摘要] 关于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环保核查情况的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环保核查的请示,我厅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24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对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环保核查,并将核查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投诉。
[发布日期] 2012-06-0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核查;安彩高科;环保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