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巩义市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填埋场暂缓封场的复函
[摘要] 关于巩义市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填埋场暂缓封场的复函 巩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河南省原巩义市回郭镇第二化工厂遗留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填埋场暂缓封场的请示》(巩政文〔2011〕160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我厅原则同意你市暂缓封场意见,在进行解毒后铬渣覆盖等工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对解毒后铬渣的覆盖要全面、彻底,覆盖后的场地要有后续维护措施,确保解毒后铬渣不发生裸露现象。
[发布日期] 2011-12-23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封场;填埋场;无害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