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批复
[摘要] 关于安阳市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批复安阳市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安阳市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报告》(安环文〔2014〕18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作为省重点监控企业,安阳市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氯化氢、氢氟酸等,应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规定的排放限值,经研究,同意你局调整主要监控因子,重点对氯化氢进行监控。
[发布日期] 2014-08-19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控;安阳市;废弃物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