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08—2010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或嘉奖的决定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2008—2010年度考核优秀公务员给予记三等功或嘉奖的决定 机关各处室,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豫人〔2008〕10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豫人社〔2010〕183号)有关规定,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
[发布日期] 2011-09-2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三等功;嘉奖;人员名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