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要]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三门峡、南阳、邓州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南水北调办,信阳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有关县(市)人民政府: 为确保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根据《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环办〔2015〕77号)要求,省环保厅、财政厅、南水北调办联合制定了《河南省2016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5-09-2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县域;功能区;生态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