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中国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送审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审查意见: 一、中国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工程(新粤浙管道)途径13个省、自治区,其中,河南境内管道长988公里,包括11座站场,46座截断阀室,途径三门峡、洛阳、平顶山、南阳、焦作、新乡、安阳、濮阳8个市。
[发布日期] 2015-06-2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施工;外输;保护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