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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1至8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
[摘要]
关于2015年1至8月份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目标考核要求,今年我省城市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应达到121微克/立方米以下。
[发布日期] 2015-11-2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微克;立方米;浓度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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