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法定义务,强化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重点源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主体和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办法》要求,开展企业自行监测的责任主体是排污企业。
[发布日期] 2017-07-10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测;自行;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