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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49号公告的通知
[摘要]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49号公告转发你们,请遵照公告要求,认真做好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及环保合格标志的核发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排放标准执行。
[发布日期] 2011-07-0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保;环境保护局;定期检验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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