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 为适应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与水平,按照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18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依据 《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的基本依据。
[发布日期] 2008-11-22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察;标准化;验收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