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牛头沟矿区(沙土凹金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牛头沟矿区(沙土凹金矿)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 嵩县金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你公司牛头沟矿区(沙土凹金矿)改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所在地环境管理的要求,经征求地方环保部门的意见,确定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意见如下: 一、环境质量标准: 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 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 4.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 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发布日期] 2013-01-1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标准;质量标准;环境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