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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第四批河南省省级生态乡镇的决定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命名第四批河南省省级生态乡镇的决定 豫环文【2010】137号各省辖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和有关省辖市环保局的核准意见,经我厅审定和社会公示,决定授予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等74个乡镇“省级生态乡镇”称号。
[发布日期] 2010-05-0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栾川县;城关镇;新县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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