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撤销2家环评价机构在豫备案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撤销2家环评价机构在豫备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环评机构: 依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的通报》(环办〔2013〕100号),为了切实维护河南省环评市场的秩序,更好地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撤销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家环评机构在河南省从事环评业务的备案,上述2家环评机构不得在河南省境内承接新的环评业务。
[发布日期] 2013-11-1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评;河南省;机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