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网电厂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上网电厂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各上网电厂、项目建设中标单位、运行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28号令)和省政府《2012年河南省信息化建设专项方案》(豫政办〔2012〕23号)精神,完善我省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功能,提升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为上网电厂排污费核定、脱硫脱硝电价核算和污染减排等工作提供准确可靠依据,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上网电厂开展工况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发布日期] 2012-10-10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控;工况;系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