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林州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4月8日,省环保厅在河流涉水污染源排查督查中发现:你市林州市污水处理厂未按照《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777-2013)要求,进行一级A标准升级改造,且该厂今年4月份以来出水口氨氮长时间超标,如2014年4月14日0时-4月20日23时出水口氨氮连续7天,日均值浓度为12.6毫克/升-21.2 毫克/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氨氮标准限值为5毫克/升),超标2.52-4.24倍。
[发布日期] 2014-05-0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林州市;督办;氨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