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数据修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联网、数据修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巩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成果,提升法治监管水平、完善监控管理体系、建立环境监控新机制,环保厅于2016年9月份印发《关于做好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环文〔2016〕31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4-0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控;自动;排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