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省辖市环保局,巩义、项城、永城、邓州市环保局: 2006年7月,省环保局致函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豫环函〔2006〕94号),要求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对编制规划的任务、进度、时间都作了明确要求;12月份,省环保局又通报了各市编制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 2007-03-0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水源地;饮用;省辖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