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恢复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3家环评机构环评业务活动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恢复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3家环评机构环评业务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有关环评机构: 依据《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我厅于2013年5月13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瑞能(河南)科技有限公司3家环评机构分别做出了整体停业整顿6个月的处理决定,并通报各有关单位(豫环文〔2013〕40号,至2013年11月13日,停业整顿限期已满。
[发布日期] 2013-11-1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评;年月日;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