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国省控钢铁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进度的通报
[摘要] 关于河南省国省控钢铁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进度的通报 安阳市、平顶山市、南阳市、驻马店市、济源市、巩义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关于河南省国省控钢铁企业加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的通知》(豫环办〔2014〕124号)要求,我省共有19家钢铁企业需要在烧结、球团、炼焦、炼铁、自备电厂等工段的排口加装103套自动监控设施,这些企业应于2014年11月20日前完成安装、联网、验收任务,并将基础信息录入国发软件,环保部从12月1日起开始考核这些企业自动监控数据的传输有效率。
[发布日期] 2014-12-1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安装;监控;钢铁企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