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
[发布日期] 2007-11-28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领导小组;气候变化;部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