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濮阳市华龙区五星特钢有限公司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对濮阳市华龙区五星特钢有限公司实施环保“黑名单”管理的通知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省环保厅在第二季度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时发现,濮阳市华龙区五星特钢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一是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擅自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违法投产至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二是项目未建设任何除尘设施和降噪措施;三是环境管理混乱,生产中配料物质受热产生刺激性气体外排,废润滑油直接散落地面。
[发布日期] 2014-07-10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环境保护;黑名单;濮阳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