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普查筛选工作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普查筛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区环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实现精准治污、精细化管理目标,切实发挥自动监控设施“千里眼”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梳理排查域内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的所有工业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情况,做好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任务筛查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发布日期] 2017-02-12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监控;排污;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