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异辛烷联产化工级异丁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洛阳炼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万吨/年异辛烷联产化工级异丁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豫环审〔2013〕288号 2013年7月2日 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竣工验收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 2013-07-02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批复;验收;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