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135兆瓦)除尘改造设施通过验收的函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135兆瓦)除尘改造设施通过验收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济源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1月28日组织对国电豫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135兆瓦)除尘改造设施进行了环保验收,并将验收资料报我厅备案。
[发布日期] 2014-12-19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豫源;国电;机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