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第五批河南省“绿色社区”的决定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表彰第五批河南省“绿色社区”的决定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省民政厅《关于申报推荐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豫环文〔2012〕37号)要求,经各社区申报,省辖市环保局、民政局推荐,在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严格审查申报材料,认真组织现场考核的基础上,经过评审,决定授予登封市新兴街社区等19个社区“河南省绿色社区”称号。
[发布日期] 2013-04-12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区;办事处;街道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