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鑫铖动力源有限公司年产400万kVAh高性能密闭蓄电池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申请的批复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鑫铖动力源有限公司年产400万kVAh高性能密闭蓄电池项目一期工程阶段性验收申请的批复 豫环审〔2013〕615号 2013年12月26日 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日期] 2013-12-30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批复;验收;之日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