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2013)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2013)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依据环境保护部《“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中“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0吨(含10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国家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年产生或贮存危险废物10吨(含10吨)以上的企业列为省级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筛选原则,结合我省环境统计数据信息和专项检查资料,省环保厅对2012年发布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名单(豫环文〔2012〕52号)进行了更新,更新后的河南省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企业共334家,其中产生单位275家(新增19家,因企业倒闭、停产等原因去除37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59家(新增14家)。
[发布日期] 2013-02-05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危险废物;监管;河南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