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按照新法新规集中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严格按照新法新规集中查办环境违法案件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 新《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以及公安部、环保部等单位联合下发的《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明确设定了环保部门应当依法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移送公安机关等行政措施,严厉查处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规避环保监管排污、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职责。
[发布日期] 2015-02-09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查办;案件;新规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