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第七批河南省“绿色社区”的决定
[摘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申报省级“绿色社区”的通知》(豫环文〔2016〕33号)要求,经各社区申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推荐,经过省“绿色社区”创建指导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郑东新区馨悦苑社区等18个社区“河南省绿色社区”称号。
[发布日期] 2017-05-2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社区;绿色;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