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办〔2014〕4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5月13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监管的通知》(豫环明电〔2014〕51号)的有关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4-05-14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放射源;开展;环境保护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