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万吨炭黑装置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摘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万吨炭黑装置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 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焦作龙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万吨炭黑装置及尾气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发布日期] 2015-07-17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验收;排放;环境保护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