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关于深入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做好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工作, 进一步明确总量预算管理制度的相关管理规定及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统筹做好总量预算管理工作 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是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高效利用环境容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控制污染物新增量、削减污染物排放存量、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总量预算工作,全面做好预支增量、总减排量和控制排放量三项总量预算指标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2-06-21 [发布机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预支;指标;建设项目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