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8]479号各市环境保护局: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环境安全,防止一些地方工业危险废物无序流动,引发环境污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就我省奥运会期间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奥运会期间,暂停危险废物跨省域、市域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避免因运输危险化学品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发布日期] 2008-08-11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工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