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0]172号各市县环保局,各市质监局,各环境监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下合并简称认证)工作,适当简化办事程序,尽可能避免重复评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和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研究,决定在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资质认证和计量认证中按照资源共享、协同评审、分别发证、期限一致的方式,合力推进全省环境监测机构的认证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5-06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认证;环境监测;监测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