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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使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0]277号各市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环办[2010]25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运行考核管理,现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
[发布日期] 2010-08-13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污染源;监控;自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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