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成太原市东盛焦化煤气有限公司等18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10]362号各市环保局、各相关企业: 今年第二季度以来,纳入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重点监管范围内的大部分排污企业都能正常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但也有个别企业对监控工作不重视、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导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发布日期] 2010-10-14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整改;监控;污染源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