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对我省国家工作人员中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晋环发[2009]182号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厅主管有关社团: 为加强对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近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我省国家工作人员中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给合省厅实际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的管理,对全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登记备案人员持有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是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一项政策性要求,也是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安部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厅主管有关社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09-09-11 [发布机构]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因私;证件;出国 [时效性] Effective